统计局调整房价统计指标 不公布各城市平均涨幅
中新社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 王永志)国家统计局于16日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并将于18日发布依据《新方案》统计的今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在此间对本社记者表示,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数据采集方式调整等四个方面。
该负责人说,第一,数据采集方式的调整。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另行调查;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收集的各个项目(楼盘)的分类交易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
其二,调查指标的调整。房屋销售价格指数调整为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新建住宅类下设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商品住宅类和二手住宅类均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其三,指数计算方法的调整。新建住宅月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调整为按项目不同面积分类的平均价格法。采用国际通行的链式拉氏公式计算以2010年为基期的定基价格指数。
其四,数据发布方式和时间的调整。《新方案》实施后,国家统计局将重点发布各个城市不同对比基期的分类指数和总指数,不再计算和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的平均数。
此次新方案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是采取网签数据代替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报数据作为住宅价格统计的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认为,之所以作这样的调整,一是数据齐全,网签数据涵盖了新建商品住宅的全部交易情况;二是信息完整,网签数据包含有地址、楼层、价格和金额等详细信息,有助于价格指数的计算;三是获取方便,数据提取比较容易。
据悉,在18日即将发布的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中,共有53个城市上报了网签数据,还有17个城市暂时不具备采用网签数据的条件。本着成熟一个采用一个的原则,国家统计局将逐步扩大采用网签数据城市的范围,最终实现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全部采用网签数据。
在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方面,国家统计局仍将通过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派人调查采集。据称,有不少中介机构采用阴阳合同,使得真实性大打折扣。因此,新方案规定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其总营业总额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以提高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摘记:中国国家新闻网)